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嘉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 市台办 发布时间: 2016-10-26 10:06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嘉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简称“市台办”)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秘书处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嘉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市台胞台属的联络、联谊和服务,维护台胞台属的合法权益;为台胞投资经商和人才、技术、文化交流及回乡探亲、参观考察、定居等提供服务;协助在嘉台胞、台属赴台探亲和在台乡亲及同乡会的联系交流;协助市台胞台属联谊会开展其他日常活动。 

二、选聘范围

三、选聘岗位

嘉兴市台胞台属联谊会秘书处四、基本条件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16113-11月11(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方式:现场报名。《市台办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3.地点:市台办办公室(嘉兴市广场路1号市行政中心5号楼807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市台办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

(五)考察

考察由市台办按12比例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和选聘岗位的匹配性。考察前,被考察对象需出具单位同意函。经考察,如被考察对象均不适合选聘岗位的,取消该岗位的选聘计划。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市台办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台办网站(http://www.jxtb.gov.cn/)公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监督与联系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台办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

联系电话:8368186482521866

监督电话:82521842,82228947

 

附件:嘉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61026



附件下载:P020161026363972482084.doc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