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财政局农税征管中心了解到,6月1日起,市区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需缴纳的契税和营业税,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实行新的标准。 据了解,此前我市的房地产契税征收标准,除单体别墅按总房价的3%征收外,其余的都按总房价的1.5%征收。5月30日,市政府确定市本级普通住房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普通住房标准出台后,根据新的规定,从6月1日起,市民购买普通住房需缴纳的契税仍是总房价的1.5%;购买非普通住房的,按总房价的3%缴纳契税。市财政局农税征管中心主任鲁国才告诉记者,新的契税征收办法实施时间,将以市民购房发票上的时间为准,凡在,2005年6月1日前购房的,仍按总房价的1.5%征收;,2005年6月1日后购房的,按新办法征收。 同时,国家七部委关于二手房营业税的新规定也从6月1日开始实施,个人在购进房屋不足两年上市交易的,按交易额全额征收营业税。普通住房购买满两年(含两年)上市交易的,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购买满两年(含两年)上市交易的,按交易的差额征收营业税。鲁国才补充说,根据省有关部门的通知,购房时间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所注明的时间为准。 业内人士分析,实行新的税收政策后,由于购买非普通住房将付出更大的代价,因此,有相当部分市民的购房心态将从原来的“求大”变为“够住就行”,过度消费、超前消费的行为将会减少。正打算购房的市区某事业单位的杨先生说:“现在,购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差别比较大,我当然首先考虑购买14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另一方面,税收新政对房产商今后开发楼盘也有实质性的影响。市区一家房产公司的负责人表示,今后140平方米以上的非普通住房和现在相比肯定会有所减少,开发建设普通住房才是大势所趋。
|